申報資質可之后補繳社保!符合條件可免繳投標保證金
發布日期:2021-06-06
2月18日,杭州市建委發布《關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建筑業發展的通知》,全力推動建企和在建項目復工復產。主要內容如下:
1、3月至6月期間,因受疫情影響,企業申報由市建設部門核準的建企資質,補繳社會保險費的不影響其申報。
2、防疫期間到2020年6月30日,依法必須招投標的5000萬元及以下的項目,投標人免交投標保證金,投標行為與企業信用掛鉤。
3、防疫期間,對在杭州市新承攬業務的建企暫不收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。
4、政府投資項目:
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施工,要按合同約定足額安排資金,加快資金撥付;
建設單位不得將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、拖欠工程款的理由。
5、因防疫導致的工程延誤,應將合同約定的工期順延。同時對工程價款進行調整。
6、建企資質證書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間屆滿的,統一延至2020年6月30日。
7、采用告知承諾制取得建企資質的,承諾內容核查統一延長到6個月,直至疫情結束。
8、一般建設項目,防疫期間可先行開工建設,疫情結束后再補辦人防、施工許可等手續。